100人浏览 2024-11-15 08:25:50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资产评估工作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正性:资产评估应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应片面维护某一方面的利益,否则必然会损害公共利益或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权益。资产评估的公正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产评估要严格按照法定的准则进行,具有公允的行为规范和业务规范,这是公正性的技术保证;二是执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应当与资产业务及相关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是相对独立的第三方,这是公正性的组织保证。
2、现实性:资产评估工作中应该以评估基准日为时间参照,按这一时点的资产实际状况对资产进行的评定估算。
3、咨询性:咨询性是指资产评估结论主要是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该意见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效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只对结论本身合乎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专业意见、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是建立在一定的假设条件基础上,并可能受到一些限制条件的影响。资产评估结论通常作为交易定价或其他经济行为的价值参考,最终的成交价取决于当事人的决策动机、谈判地位和谈判技巧等综合因素。
4、市场性:市场性是指资产评估区别于其他会计活动的显著特征。
5、预测性:预测性是指通过资产的未来时空的潜能说明现实。资产评估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以后才出现的。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